國家安全處於九龍拘捕一男一女,皆38歲,涉嫌經營多個社交媒體專頁刊載煽動性內容,違反《保衞國家安全條例》(第23條)。被捕男子為持牌保險代理,據報為前本土組織成員王嘉豪。
香港警方國家安全處於10月6日(星期二)在九龍拘捕一男一女,兩人皆38歲,涉嫌根據《保衞國家安全條例》(第23條)刊載煽動性內容。
案情
警方發言人於10月8日(星期四)發出聲明,確認拘捕行動。警方表示,「兩名被捕人士包括一名持牌保險代理,他們涉嫌經營多個社交媒體專頁,刊載煽動仇恨對特區憲政秩序的內容」,並指被捕男子「亦藉此機會銷售保險產品牟利」。
警方已取得法庭搜查令,搜查兩人的住所。兩人獲准保釋候查。
被捕男子背景
消息人士指,被捕男子為前本土組織成員王嘉豪,曾於2015年及2019年兩度參選區議會,均未成功。與其一並被捕的女子,據報為其朋友。
法律後果
根據《保衞國家安全條例》,煽惑罪最高可處7年監禁。
評論:
自第23條通過以來,該條文屢被援引,批評特區政府的聲音、持不同政見者,乃至經營社交媒體專頁者,皆可能成為執法對象。今次的案情,再次顯示在現行法律框架下,經營社交媒體專頁本身已非無風險之事。新聞自由與言論空間在法治下的實際邊界,正是公眾持續關注的課題。事實如此,亦須清楚指出。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