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仔創辦人嘅媳婦蔡天鳳被殺案,今日(2日)於高等法院續審,案件由陪審團審理。控方繼續讀出開案陳辭,就控罪之根據向法庭及陪審員作出陳述。控方指,各被告喺案發前約兩周,已陸續購買大量工具,包括湯煲、砧板及電鋸等。
死者之親屬,即其前夫、前家翁及前大伯,分別被控謀殺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控方喺陳辭中詳列各被告購入嘅工具,指鄺球與鄺港傑合共購入大湯煲、砧板、索帶及繩子;鄺港傑另購買清潔用品及一把錘子;鄺球則購入電鋸及二手雪櫃。
控方進一步指,該把錘子「很可能是殺死蔡天鳳嘅兇器」。為供陪審員察驗,控方喺庭上展示該錘子實物,並安排陪審員親手觸摸,憑手感判斷該錘子有否能力對頭骨造成損害。
就案發後嘅發現,控方陳述,警方喺大埔龍尾村一間村屋內尋獲上述那把錘子,手柄上驗出有鄺港智嘅DNA;同一村屋嘅二手雪櫃內,又發現一個黑色垃圾膠袋,袋內有蔡天鳳嘅腿部。控方並指,鄺家喺案發前曾借用汽車,並租用該村屋單位。
控方另指出,鄺球曾租用凱旋門一個單位,該單位正是鄺港智案發後潛逃期間躲藏之處。
回顧案件首日開案,控方曾就蔡天鳳生前有意出售樓宇、金錢被指為糾紛根源,以及蔡天鳳批評相關人士「忘恩負義」等節作出陳述,並指控方指稱鄺家「動殺機」。控方同時提及,死者前夫曾涉及盜竊及潛逃;蔡天鳳生前對鄺家經濟支援未斷,其繼父亦有接濟鄺家。
案件仍於高等法院審理中。控方就開案陳辭嘅剩餘部分,將繼續向法庭及陪審員作出陳述。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