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警方透露,20日凌晨3時23分,有私家車 driver 沿紅棉路向南方行駛,到達干諾道中與紅棉路交汇处時疑似失去控制,衝向一個交通燈柱。
警方人員趕赴現場後,察覺26歲姓朱的男司機身上帶有酒味。據初步調查,朱男未能在酒精測試中合格,因而被以涉嫌酒後駕駛拘捕,目前正被扣留接受調查。案中無人受傷。
按照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39條,駕駛者在受酒類影響、程度達至無法妥當控制車輛時仍駕駛或企圖駕駛,即屬犯罪。若經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第4級罰款並監禁3年;經簡易程序定罪,初犯可被罰款第3級並監禁6個月,再犯則可被罰款第4級並監禁12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