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灣峰華邨一名公屋租户,在自家單位藏近1.7萬支未完税香煙,東區裁判法院昨日(10月7日)判其處理未完税香煙罪成,判處監禁3個月。

海關人員於9月10日在柴灣峰華邨進行反私煙行動,截查該名56歲本地男子,在其隨身物品及所租公屋單位內檢獲共16,900支未完税香煙,估計市值約7.6萬元,應課税值約5.6萬元。據海關圖片,涉案單位的櫃及床下抽屜,均放滿多條私煙。該男隨後被捕。

海關對裁決表示歡迎,指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案件另有一層住屋層面。海關指,如公屋單位涉及私煙罪行,會在法庭審結案件後通知房屋署,按租約條款或屋邨管理扣分制跟進,包括扣分或終止租約。對一名以公屋為唯一居所、又在單位內藏有逾萬支私煙的基層住户而言,刑罰之外,扣至終止租約所帶來的居住壓力,是執法與住屋安寧之間一個值得注視的張力。

就法律而言,海關提醒,根據《應課税品條例》(第109章),任何人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海關稱會繼續以多管齊下的方式嚴厲打擊私煙活動,並提供24小時熱線182 8080、電郵([email protected])及網上表格供市民舉報懷疑私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