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被殺及肢解案(HCCC 198/2025)今日(7日)在高等法院續審,蔡天鳳母親張燕花第三日出庭作供,繼續接受辯方大律師盤問。盤問內容涵蓋出售加多利山單位的爭拗、蔡天鳳斥資助前大伯鄺港傑經營雞蛋仔生意的內情,以及改聘鄺港傑為司機的經過。

三名被告分別為蔡天鳳前大伯鄺港傑(35歲)、前家翁鄺球(69歲)及前夫鄺港智(32歲)。三名被告被控於2023年2月21日在香港謀殺蔡天鳳,並在同年2月21日至23日期間阻止合法埋葬其遺體;三人對謀殺罪項均否認控罪,至於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項,鄺港傑及鄺港智認罪,鄺球則否認。

雞蛋仔生意:200萬還是80萬?

張燕花在庭上稱,鄺港傑曾向女兒表示「無嘢做,揾唔到嘢做」,又「好識擦鞋」、「甜言蜜語」和「扮可憐」,蔡天鳳於是出資逾200萬元,讓鄺港傑經營雞蛋仔生意。

辯方大律師Trevor Beel則指出,該生意是由蔡天鳳開設,並非協助鄺港傑;辯方並于庭上展示相關商業登記文件,指蔡天鳳為該公司董事,因與鄺港智所生的子女喜歡雞蛋仔才決定經營,不視為主要業務。張燕花表示不同意,稱「這可能是其中一個原因」,但女兒同時是為了幫助鄺港傑。

辯方又稱蔡天鳳就該生意僅出資80萬元,張燕花則回應女兒透露的數字為逾200萬元。該店舖最終因虧損而結業。

7,000萬「打本」去向

張燕花早前供詞披露,鄺港智2015年移居內地後沒有工作,亦無積蓄,曾經營炒賣鐘錶生意,由蔡天鳳及其現任伴侶譚方駿「打本」合共7,000萬元。她稱曾應女兒要求到內地查看鄺港智如何使用該筆款項,發現「啲錢唔知使喺邊度」,蔡天鳳因此對鄺港智失去信任。

黃埔花園業權:辯方質疑「虛構説法」

辯方昨日(6日)盤問時,質疑為何加多利山單位不登記在張燕花名下。張當日稱,黃埔花園物業由她與丈夫蔡楚生聯名持有。今日她改稱,自己並非業主,該單位由丈夫持有,並承認在港並無物業。

張燕花解釋,警員前晚透過微信向她查詢該單位地址,她翻看賣樓紀錄後才意識到自己不是業主。辯方稱手機紀錄僅顯示地址,沒有提及業權,並質疑張「一邊作供、一邊虛構説法」,張則予以否認。

失蹤當晚口供存差異

張燕花供稱,在女兒失蹤後曾致電鄺港傑查問去向,對方當時指蔡天鳳約了他人飲酒、可能只是飲醉,翌日便會回家。辯方指出,張於2023年錄取8份口供中均未提及此説法,並讀出該等口供。張解釋錄口供時「太傷心」,「好多嘢唔記得」,事隔數年後才逐漸想起。

法官覆述張昨日證供後,向陪審團表示控辯雙方需時處理其證供,審訊繼續。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