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8日,蔡天鳳被殺及肢解案(案件編號 HCCC198/2025)在高等法院審訊至第12日。死者母親張燕花是日第四次出庭作供,繼續接受代表被告鄺球的大狀戴奧偉(Oliver Davies)及代表鄺港智的大狀安華暉盤問。辯方的攻勢集中在一點:蔡家與蔡天鳳的經濟能力,究竟與證供所述是否相符。

以土地查冊紀錄,質疑「每月百萬元生活費」

辯方呈上土地查冊紀錄,指張燕花的丈夫蔡楚生(蔡天鳳的繼父)名下的黃埔花園單位,2010年9月以625萬元購入,當時有按揭,2012年及2013年再次抵押,直至2019年才以1,228萬元售出。

這與張燕花早前所稱該單位「一次過畀錢、沒有按揭」的説法相抵觸。她指是「做生意周轉,都正常啫」。辯方質疑,既然每月有逾百萬元生活費,為何仍需抵押物業,並指蔡楚生「債務越來越深,並非成功商人」,遭張燕花反駁「唔好咁樣抹黑」。

就生活費用途,辯方以開支加總(外傭、廚師、學費等)指僅約10萬元,質疑其每月百萬元的説法。張燕花則稱要照顧多人,「個個都有細路仔」。

銀行紀錄:蔡天鳳月入少於25萬元,户口僅約600萬元

辯方再援引銀行紀錄,指蔡天鳳2019年1月前每月收入少於25萬元,大部分來自丈夫;其曼克頓山單位2020年、2021年曾先後申請按揭1,040萬元及400萬元,每月還款5萬元。辯方並列出蔡天鳳三個銀行户口(星展、花旗、渣打),總額僅約600萬元,就張燕花週三供稱蔡天鳳原本打算購入一個價值約2,000萬元的屯門單位,辯方指蔡未有足夠款項購入。

張燕花是女兒遺產管理人之一。她對上述按揭一事表示不知情,稱直至成為遺產管理人才知女兒按揭借款900多萬元。

勞斯萊斯、1,800萬元户口:財物如何被牽入案情

辯方指,除加多利山單位外,蔡天鳳透過鄺球名義持有海南物業及兩輛汽車(包括勞斯萊斯),並稱加多利山單位鄺球有份出一半資金。戴奧偉又問及蔡天鳳曾向鄺港智在貴族錶行的户口存入1,800萬元。張燕花稱女兒曾告知給鄺港智約2,000多萬元,「一直沒有收回」,並指女兒後來認為要「斬斷狐狸尾巴」收回款項。

辯方並指鄺球自離開警隊後到內地做生意,海南單位因其在海南做生意才登記在其名下、名車則屬其所有,蔡天鳳並無借錢給他。張燕花一概否認,指勞斯萊斯由女兒用信用卡購買、鄺球「飯都無得開,有錢買勞斯萊斯」,並透露鄺球重病時,由蔡天鳳以信用卡支付20多萬元醫費,「如果唔係佢都死撚咗啦」。

辯方要求張燕花避免使用冒犯性字眼,主控郭莎樂則指證人有權使用其用詞。暫委法官祁彥輝表示,不會阻止,讓陪審團透過張燕花的用詞,判斷其為人。張燕花重申,鄺家「冇買過一樽奶粉係事實」。

背景

本案三名被告為鄺港傑(31歲,司機)、鄺球(65歲,退休人士)及鄺港智(28歲,無業),被控於2023年2月21日在大埔龍尾村56B地下謀殺蔡天鳳,並於同月21日至23日阻止合法埋葬其屍體。三人均否認謀殺罪;鄺港傑、鄺港智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鄺球則否認。案件由暫委法官祁彥輝審理。

辯方以文件盤問證人,是法庭程序中常規手法;控辯雙方就財物往來的説法,最終須由陪審團判斷何者可信。本案涉及謀殺與肢解等嚴重指控,庭上描述的案件過程細節或會引起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