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今日(28日)舉行年度「消費權益新聞報道獎」頒獎典禮。《明報》於「文字報道獎」、「新聞攝影獎」及「調查報道獎」三個類別合共獲得6個獎項,包括3項金獎、2項銀獎及1項銅獎。

「文字報道獎」方面,《明報》記者憑私營醫費透明度系列、私校亂象及違規辦學系列三個報道,分別獲得金獎、銀獎及銅獎,包攬該類別全部三個獎級。

私營醫療收費透明度不足、私立學校運作失當,向來是市民難以察覺卻切身相關的消費風險。調查報道能將這些問題逐一攤開,正正體現持續監督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