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星期三書面答覆立法會質詢時披露,2021至2025年間,共有16間承建商在季度表現評定中,因工地安全表現未達標而獲評「差」或「很差」。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Bernadette Linn)在答覆中詳細交代了政府監督公共工程合約工地安全的機制。
評級機制
林鄭月娥指出,在評標時,技術能力與過往表現佔整體評分約百分之四十至五十,視乎項目複雜程度,其中工地安全佔技術分約百分之三十。承建商透過季度表現評估機制受監察,工地安全為其中關鍵指標。
按機制,承建商事故率若超過每10萬人工時0.3宗可報告意外,其工地意外紀錄即被評為「差」;涉及嚴重人身傷亡的意外,將使該承建商整體工地安全表現獲評「差」或「很差」;發生致命意外,則自動觸發「很差」評級。
2023年達五年高位
數據顯示,2023年有1間承建商獲「差」評,7間獲「很差」評,合計8間,為過去五年最高數字。其間其他年份的「很差」評級數目介乎1至3間。
問責與跟進
材料中交代,發展局可在嚴重個案中暫停承建商投標公共工程合約的資格,或將其從認可名單中全部除名;房屋局亦可就涉及致命或嚴重工業意外的承建商,扣減其安全表現評分及未來投標評估的成績。
林鄭月娥稱,政府亦正推廣普及採用「智能工地安全系統」(4S),藉科技及早識別不安全行為及潛在風險;房屋局已將4S數據整合入一個由人工智能驅動的監察平台,以加強對承建商安全表現的監察。
評級制度能否真正約束承建商、跟進措施是否到位,仍是公共工程工地安全的關鍵問題。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