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港海關就水果空運中轉簽監管合作備忘錄

香港海關關長陳子達昨日(十一月六日)率團到廣州,下午出席《關於進境水果經香港國際機場空運中轉廣州白雲國際機場監管合作備忘錄》簽署儀式。備忘錄由香港海關助理關長(邊境及港口)賴恩寧與廣州海關副關長卓漢濤共同簽署,由陳子達與廣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張鋭、廣州海關關長李全、國家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副主任畢克新、廣州空港經濟區管理委員會主任李曉東、廣州市商務局局長魏敏,以及廣州海關所屬廣州白雲機場海關關長姚眉一同見證。

中轉水果不再要求原箱運輸

據悉,新修訂的《進境水果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自十一月一日起施行,規定特殊情況下,經海關總署同意,經香港、澳門以空運方式中轉進境的水果,按照原包裝及原植物檢疫證書進境,不再要求經原箱運輸,以降低企業物流成本,讓「全球—香港—廣州—全國」的水果運輸路徑成為可能。

按照今次簽署的備忘錄,穗港兩地海關「信息互通、監管互認、執法互助」的協同監管進一步深化。在香港國際機場空空中轉的進口水果,經香港海關監管後出具轉運確認書,運抵廣州白雲機場後,即可於廣州白雲機場海關徑行辦理通關。企業可視乎運輸時效及成本需要靈活選擇運輸方案。

穗港海關簽署進境水果空運中轉監管合作備忘錄 圖片:政府新聞公報

按企業測算,合作機制實施首月,預計可為廣州白雲機場口岸水果進口釋放約200噸運力。

陳子達到訪機場同從化馬場

行程期間,陳子達與廣州海關關長李全面會交換意見,就深化兩地海關協作交換看法。代表團亦到訪廣州白雲國際機場及香港賽馬會從化馬場,瞭解廣州海關在旅客、空運貨物以及跨境馬匹通關方面的智慧監管設備。


毫無疑問,這個備忘錄最實際的效果,在於讓中轉水果從「原箱運輸」中獲得解放。以往需以原箱、原包裝一路跟進,現改由香港海關發出轉運確認書,貨物抵達白雲機場即可徑行通關,對進口商及中轉商而言,省下的不僅是成本,還有貨物的時效。企業測算首月200噸運力,數字並不誇張,但這類「政策鬆綁帶來實務便利」的案例,對香港作為中轉樞紐的定位,是實實在在的加分。 — 小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