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近日刊發兩宗私煙案件,兩名入境旅客先後被截查、檢獲大批未完税香煙,均已罪成判囚。一宗喺機場、一宗喺陸路口岸,帶煙者均為內地旅客,帶煙數量由約九千支到兩千多支不等,兩宗案件由九月二十七日至十月一日相繼發生。

首宗:機場檢獲約九千支

海關人員九月二十七日於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45歲、自阿聯酋迪拜飛抵本港嘅內地男旅客,在其個人行李內檢獲約九千支未完税香煙,估計市值約四萬元,應課税值約三萬元,該男旅客隨即在場被捕。政府新聞公報九月二十八日刊發此案,該旅客已罪成判囚。

次宗:落馬洲支線檢獲逾二千支

海關人員十月一日於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一名55歲抵港內地女旅客,在其個人行李內檢獲2,381支未完税香煙,估計市值約一萬一千元,應課税值約七千八百元,該女旅客隨即在場被捕。政府新聞公報十月二日刊發此案,該旅客已罪成判囚。

海關對兩宗案件嘅監禁判刑均表示歡迎,強調即使旅客屬初犯,亦可能被判處監禁,刑罰具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十月二日嘅新聞公報另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海關提醒,根據《應課税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税品,任何人士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海關提供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專用電郵帳户([email protected])及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供市民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海關對兩宗案件嘅判刑立場明確:即使初犯亦可能判監禁,刑罰具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嚴重性。對旅客而言,清楚知道法律底線,方為正途;對海關而言,公開判刑同執法,係對市民嘅交代。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