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陸啟康法官,昨晚在二○二六年選舉委員會(選委會)界別分組一般選舉候選人簡介會,向候選人講解選舉安排、選舉活動指引,以及進行競選活動時應注意的重要事項,稱要確保選舉在「公開、誠實及公平」的情況下進行。
陸啟康法官在簡介會指出,選委會界別分組一般選舉將於十一月二十二日舉行,提名期已於十月二十日結束,其間共接獲1115份候選人提名錶格。他引述,「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早前在憲報公佈獲有效提名的候選人名單,選舉主任亦刊憲公佈各個無須競逐的界別分組妥為選出的候選人詳情。」官方資料只交代提名期「接獲」1115份提名,以及「獲有效提名」者獲准參選;1115份提名中究竟有多少人獲有效提名、有多少份被剔除、因何原因被剔除,均無公開交代。
就本次選舉,陸啟康法官表示須要競逐的界別分組共有31個,涉及約5700名投票人,可於十一月二十二日投票,選出723名選委會委員。選舉主任已於十月二十九日以抽籤方式決定候選人姓名在選票上的排列次序,候選人編號亦已在憲報公佈。
圖片:政府新聞公報
簡介會亦講及多項選舉安排:投票站外設禁止拉票區及禁止逗留區,違規者可被執法人員逐離;是次選舉採用中央點票模式,票箱投票後運至設於香港會議展覽中心的中央點票站,由選舉主任監督點票,問題選票的裁決為最終決定,候選人可按法例提出上訴。
選舉開方方面,登記投票人數目不超過500人的界別分組,開支上限為十萬元;超過500人但不超過5000人的,上限為十六萬元。候選人及其選舉開支代理人招致超逾上限的選舉開支,「就算只是些微超支,均屬違法,候選人須負上刑事責任」。
廉政公署代表於簡介會講解《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及選舉開支、選舉捐贈等應注意事項。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