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判處一名前大學生監禁七年,罪名包括強姦及對五名女性施性侵害,其中大部分罪行發生於大學迎新營期間。
31歲被告於星期五在高等法院受審。陪審團裁定他一項強姦、一項偷窺及三項不禮貌觸摸罪名成立,共五項控罪。法院其後判處他監禁七年。上述五項罪行的發生時間介乎2023年1月至8月。
被告身分僅以姓氏首字母「YLH」列出。
案情概述
案情顯示,被告為前大學生,罪行多集中於新生迎新營。被告在2023年間於迎新營及其他場合對多名女性實施性侵害,最終於今被定罪判刑。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一名31歲前大學生於高等法院受審,陪審團裁定其一項強姦、一項偷窺及三項不禮貌觸摸罪成,法院判處監禁七年;大部分罪行發生於2023年迎新營期間。
香港法院判處一名前大學生監禁七年,罪名包括強姦及對五名女性施性侵害,其中大部分罪行發生於大學迎新營期間。
31歲被告於星期五在高等法院受審。陪審團裁定他一項強姦、一項偷窺及三項不禮貌觸摸罪名成立,共五項控罪。法院其後判處他監禁七年。上述五項罪行的發生時間介乎2023年1月至8月。
被告身分僅以姓氏首字母「YLH」列出。
案情顯示,被告為前大學生,罪行多集中於新生迎新營。被告在2023年間於迎新營及其他場合對多名女性實施性侵害,最終於今被定罪判刑。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