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男子就疫情期間向政府「防疫抗疫基金」下「零售業資助計劃」提交虛假文件、企圖騙取合共88萬元資助一事,今(4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11項「企圖欺詐」罪成立,並分別被判囚27個月、9個月及8個月。此外,法庭頒令取消其中一名被告於未來4年、以及另外兩名被告於未來3年內擔任任何公司董事的資格,並禁止其以任何直接或間接形式管理公司。

這3名本地男被告的年齡由45歲至61歲不等。案情指,他們於2020年新冠病毒肆虐期間,提交虛假資料及文件,申請政府「防疫抗疫基金」下的紓困措施,即「零售業資助計劃」。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經過調查後揭發,3人向政府提交虛假店舖相片及證明文件,假稱經營11個零售業務,涉及售賣燕窩、書籍、教材、建築工具、柔術用品、食品及日用品,意圖騙取總額88萬元的資助。

「零售業資助計劃」屬疫情期間政府向受影響零售商户發放紓困津貼的措施,本意是讓真正受疫情衝擊的業務喘口氣。3人虛构11個店舖、編造相簿與文件,把公帑當作可以任意申領的款項,性質相當惡劣。

警方再次提醒,欺詐係一項嚴重罪行,若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4年,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