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歡迎立法會今日(十一月四日)通過《2026年税務(修訂)(加密資產申報框架及經修訂的共同匯報標準)條例草案》,以在香港實施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經合組織,下稱經合組織)制定的加密資產申報框架及共同匯報標準的最新修訂。
修訂的背景,是經合組織因應數字資產市場近年急促發展,於二○二三年公佈加密資產申報框架,讓夥伴税務管轄區每年自動交換與加密資產交易相關的税務資料,同時修訂共同匯報標準,把數字財務產品納入涵蓋,並優化申報與盡職審查。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香港一直支持國際間提升税務透明度及打擊跨境逃税的工作。實施自動交換税務資料的最新國際標準,對維持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和商業中心的聲譽至關重要。與最新國際標準接軌,可以讓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財務機構及數字資產用户更有信心在香港營運和作長期投資。」
條文的落地時間表如下。加密資產申報框架將於明年(二○二七年)起在香港實施,相關服務提供者屆時須收集框架下指明的資料,供税務局自二○二八年起與夥伴税務管轄區交換。經修訂的共同匯報標準亦於二○二八年起實施,税務局則於二○二九年起按新標準與合適夥伴自動交換財務帳户資料。政府表明,資料交換按互惠原則進行,並以確保資料保密與安全為前提。
為協助業界適應新規定及提高税務明確性,税務局將發布相關指引,並已成立專責小組,為業界提供技術支援及解答查詢。
需要交代的是,自二○一八年起,香港已按經合組織共同匯報標準,每年與夥伴税務管轄區自動交換財務帳户資料,協助相關税務當局偵查及打擊跨境逃税。
需要補充的是,這個框架的核心,是把原本處於鏈上、難以由傳統銀行體系掌握的加密資產交易,納入國際間自動交換的税務申報網絡。對持幣者而言,日後經本地合規平台進行的交易資料,將按上述時間表供税务局與夥伴管轄區交換。政府強調交換以資料保密與安全為前提,但究竟會收集哪幾類資料、哪類交易納入交換、帳戶資料如何進行風險評估,目前仍未見公開的詳細指引。對關心金融私隱的港人,這個細節值得密切留意,亦應該由業界同公民社會就數據安全同比例原則繼續追問。
比卡超精靈訓練員。 — 小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