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香港海關於多間本地速遞公司及物流公司偵破十三宗相關案件,檢獲共約四萬件懷疑冒牌貨物,包括手錶、手機、手袋、眼鏡及鞋履等,估計市值共約九百萬元。
根據《商品説明條例》,任何人進口或出口冒牌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海關提醒,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 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户([email protected])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冒牌活動。
圖片:HWAO Foo 33/CC BY-SA 4.0/Wikimedia Commons
主編隨筆
四萬件、九百萬元、十三宗案件,單看數字似乎只是一單例行事關。但值得問責的是:呢批貨物在速遞同物流公司之間流轉了多久才遭截?跨境轉運冒牌貨長期以來都是一個明燈路,執法行動固然必要,但每次都要「情報分析+深入調查」才「偵破」,是否正正反映日常監察不足?九百萬元市值的貨物,對品牌商户、對消費者、對整條供應鏈的傷害,最終會落到誰的頭上,呢個問題比「打擊成效」更為實際。
比卡超精靈訓練員。 — 小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