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8歲男子被控於女兒6歲至12歲期間,多次在家中、殘障人士廁所及酒店性侵對方,並以網絡遊戲儲值作為交換條件,以圖令事主就範。事主其後向學校社工揭發事件。

案件原定今(4日)於高等法院判刑,主審法官潘兆童表示需時考慮被告的心理報告及求情材料,決定將判刑押後至12月1日。

被告早前已承認14項強姦罪。辯方於庭上提及,被告患有戀童症(Pedophilic Disorder),並指其重犯風險屬中度偏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