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與深圳市公安局於今年8月至10月期間,聯合展開代號「翔城」的執法行動,成功瓦解一個專門針對北上深圳港人的跨境信用卡詐騙集團。中港兩地執法部門合力打擊跨境信用卡詐騙活動,合共拘捕33人,涉及不低於60宗盜用信用卡詐騙個案,涉案騙款總額逾港幣180萬元。
三層架構 偷卡套現一條龍
調查顯示,該集團今年4月開始運作,專挑前往深圳熱門旅遊地點或娛樂場所消費的香港市民下手。集團分工精細,共設三層架構:
第一層由集團主腦把持,負責聯絡扒手集團、招募「卡手」,並安排深圳關口附近賓館作為「卡手」的巢穴,方便轉移被竊取的信用卡;第二層為「監工」,負責與扒手交收信用卡,頻繁往返深港兩地,統籌及運送被盜信用卡予「卡手」;第三層則為本地或內地的「卡手」,帶同被盜信用卡返港,即日到門市冒充卡主購買高價手提電話,其後再到一間指定的二手電話回收店轉售套現,最後把贓款帶返深圳。
調查顯示,「卡手」每成功售出被盜手機一部,可獲取500至800元不等的佣金,扣除佣金後的剩餘金額須全數交給「監工」。「監工」隨後透過內地支付寶或微信錢包,將該筆贓款轉回內地,與集團主腦瓜分,「監工」每部手機約可分得2,000至3,000元。
** victims 往往返港後方知被盜**
東九龍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總督察馮志達透露,警方自去年4月開始陸續接獲多名市民投報,稱其信用卡遭盜取,犯罪嫌疑人持上述信用卡冒充持卡人在港島及九龍多個商場購買昂貴手機。警方調查發現,多名報案人在案件發生前曾到深圳的熱門景點或娛樂設施消費,但離開時並無即時查點隨身物品,直至收到銀行發出的異常大額交易提示,才發現信用卡已被他人盜用及消費。
本次行動涵蓋60宗相關案件,其中個別報案人最高損失超過11萬元。警方人員循線偵查,透過逐幀檢視大量閉路電視錄影,並持續跟進查詢各銀行及發卡機構的資料,加上與深圳市公安局互通情報,最終成功鎖定該跨海關的詐騙集團。
** 兩地合共截獲33人**
行動展開期間,警方人員分數股同時執法,分別在「監工」於港鐵站外向本地「卡手」分發信用卡、內地「卡手」於零售店鋪冒充卡主進行非法消費,以及「卡手」到二手手機店將贓物換現等不同場合,將涉案人員當場制服拘捕;同時對多個目標單位展開突擊搜檢,拘捕多名本地「卡手」。
港方執法部門此次共拘捕16人,性別分佈為11男5女,其中8名為本地居民及8名來自內地,年齡在17至45歲之間,涉及「處理贓物罪」、「串謀詐騙罪」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等控罪。被拘捕的16人中,包括2名為集團核心成員的「監工」、13名負責消費及套現的「卡手」,以及1名在回收二手電子器材商店工作的職員,當中部分「卡手」被發現有黑社會背景。行動過程中,警方人員同時查扣多項證物,包括13部用被盜信用卡購買的手機、9張遭盜信用卡,以及多張用以購買手機的購物單據。
與此同時,深圳市公安局人員亦對該集團展開同步執法行動,以「盜竊罪」及「處理贓物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拘捕17人,涉及11男6女,年齡介乎36至56歲,全部為內地居民,報稱職視為按摩技師及無業。深圳方面被拘捕的17人中,包括42歲的集團主腦及負責偷取信用卡的「扒手」,以及長駐於卡拉OK、餐廳及按摩店等場所,負責在現場協助作案的「內應」。
** 利用兩地時間差 警方批錯誤想法**
東九龍總區(刑事)行政及支援警司曾俊傑指出,該跨海關犯罪集團刻意利用兩地在司法管轄權、法律體系及處理時間上的落差,以規避執法機關的偵查。他指出,香港受害者在案件發生後往往須待返港後,才會察覺信用卡被盜,未能即時於內地立案;而內地「卡手」亦基於此認知,認為在港完成刷卡套現後潛回內地,便可避開香港警方的追查。不過,香港警方一直與內地執法機關、銀行及發卡機構等各持份者保持密切溝通,並建立常設情報共享機制。警方同時表明,擁有充足實力與堅定意志,全力肅清有組織犯罪集團,確保所有涉事不法份子必定受到法律制裁。
警方提醒公眾,不法分子作案時傾向「取易不取難」,市民須隨時留意妥善保管個人財物,切忌將信用卡放置於無人照顧之處。警方呼籲,市民若收到任何不明消費通知短訊,應即時登入手機銀行應用程式,利用「一鍵鎖卡」功能冻结該卡,或撥髮卡銀行客服熱線掛失;如能識別涉事交易所在平台,更應即時聯絡該平台客服,要求中止該筆訂單、撤銷扣款及阻止商品出貨。如有懷疑,可致電「防騙易」熱線:18222。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