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26日,新界大埔宏福苑發生大火,七座政府資助屋邨建築在大型翻新工程期間被火勢包圍,造成168人死亡、逾4,600名居民流離失所。
事件將近一年後,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志華星期三於《明報》發表署名文章,要求政府盡快公開宏福苑的結構檢查報告,以回應住户的質疑。
住户拒換樓,政府考慮法律途徑
張志華在文中引述,截至10月中旬,已有超過93%的宏福苑業主簽訂正式售樓協議,將單位出售予政府,作為大火後換樓收購方案的一部分。然而仍有少數業主拒絕接受。
政府曾表示,對於未簽訂協議的業主,或會考慮採取法律手段。
張志華在文章中寫道:「《基本法》保障私人的財產權,政府不能沒有明確的『公眾利益』理據或正當公共目的,就沒收私人資產。」他並警告,透過特別立法授權強制收購,「輕易會引起對政府沒收私人財產先例的擔心,必須極其審慎處理,否則有機會面對無限期拖延的司法覆核」。
要求公開檢查報告,澄清損毀程度
張志華指出,屋宇局至今仍未公佈宏福苑的結構檢查報告,「令真正損毀程度不明」。包括部分拒絕換樓方案在內,有居民質疑其住宅並非不能救贖。
圖片:am730/CC BY 4.0/Wikimedia Commons
「持懷疑態度的少數業主仍與政府陷入糾紛,當中部分人拒絕換樓方案。」張志華表示:「結構檢查報告應盡快公佈,以澄清公眾疑慮。」
批評官僚「平庸之惡」,質疑問責安排
張志華又對上週向政府提交的獨立調查委員會最終報告發表評論,指出政府未能察覺不當行為、私人部門守門人未盡職責,構成「雙重製度失靈」。
他形容官僚體系內存在「平庸之惡」,包括表面化檢查、部門間推卸責任。他寫道:「專業誠信崩塌、虛偽的翫忽職守,專業認證及第三方守門人淪為蓋章橡皮圖章。」
針對政府提出的改革建議,張志華認為,組織文化需要「真轉化」,「避免把舊酒裝入新瓶」——此乃立法會議員在行政長官公佈改革方案後表達的關注。
文中張志華亦回應了前房屋局局長何潤生的辭職及政治問責的討論。何潤生曾領導屋宇局,該局監督有問題的自由檢查組。調查委員會報告亦指出,消防處、屋宇署及勞工處對大火亦須負部分責任。
「自然,公眾質疑,其他同樣監督涉事部門的局長為何仍留任。」張志華指出,而行政長官解釋此為「政治……」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