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事務委員會今日表示,一名人士曾出席該會聆訊並回答與調查相關問題,經進一步調查,競委會發現該人士涉嫌在明知或罔顧實情的下,向委員會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個案隨後轉交香港警務處作刑事調查。
被告被控一項「向競委會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罪,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競委會指出,這宗案件是首次有人因向競委會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而遭刑事檢控。
根據材料,競委會早前調查涉及屯門工廈維修工程的懷疑反競爭行為時,依據《競爭條例》所賦予的調查權力,要求相關人士出席聆訊並回答問題。競委會並重申,《條例》賦予的調查權力包括要求任何人交出相關文件或資料、出席聆訊回答問題,以及根據法庭手令進入並搜查相關處所;任何人士均須依法配合調查,不遵從委員會的調查權力屬刑事罪行,可面臨嚴重法律後果。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