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德集團行政主席兼董事總經理何超瓊早前入稟高等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指自2025年3月起遭一名女子持續騷擾及恐嚇,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禁止該女子騷擾她、透過電話等方式聯絡她,以及發表誹謗內容。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周昭雯於9月30日頒布判辭,批出永久禁制令。何超瓊早前已獲法庭頒下臨時禁制令。
被告為陳芃余。判辭指,原告何超瓊為美高梅中國及信德集團主要負責人,與被告互不相識。自2025年3月起,被告實施了一系列構成騷擾及恐嚇的行為,包括多次向美高梅中國管理層發電郵,偽稱何超瓊曾於2024年底向其提供美高梅債券融資主管職位。
2025年4月,被告向美高梅中國管理層遞交偽造帳單,索取2000萬港元所謂商業顧問服務費。被告又透過律師發出催款函,揚言向何超瓊及其家人、商業夥伴提起法律訴訟,並公開作出虛假陳述以迫其付款。
此外,被告向何超瓊的辦公地點及私人住所遞送法律文件,並到訪信德集團澳門辦公室要求會面。
法庭在判辭中認為,原告就騷擾及恐嚇侵權的陳述已成立,被告有反覆聯絡何超瓊及其親友、商業機構並作出虛假指控的傾向,如不加約束,極可能繼續實施侵權。法庭並指出,被告行為對何超瓊造成精神上的痛苦和損害,故批出永久禁制令。
根據判辭,禁制令禁止被告作出騷擾行為、侵入何超瓊物業、在美高梅中國及信德集團香港辦公室30米範圍內逗留,禁止以電話或電郵等方式接觸何超瓊,以及禁止發布任何虛假、誹謗或貶損的材料。
被告須支付訟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