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災去年11月26日發生,一週年將至。被問及市民能否到現場舉辦悼念活動,保安局長鄧炳強於上週五記者會曾答稱「我沒有這方面資料」,昨日則在無綫電視節目《講清講楚》表示,有關安排「有一籃子考慮因素」,包括現場是否安全方便、家屬意願,以及其他部門會否統一安排等,並強調會「依法辦事」。

一週年臨近,當局未正面交代悼念活動可否舉行,亦未説明「依法」所指為何。以程序化、籠統的措辭回應,將市民紀念逝者的權利與公權力的程序性回應之間的張力,推給公眾審視。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