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處聯同旅遊業監管局於十月五日及六日一連兩日展開反非法勞工聯合行動,以「放蛇」方式喬裝顧客,透過社交平台向懷疑提供導遊及攝影服務的目標人物查詢及預訂服務,其後當兩人來港提供有關服務時將之拘捕。
被捕人士為一男一女,分別22歲及43歲,均為內地旅客,已因違反逗留條件罪被起訴。其中一人於今日(十月七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監禁54日。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
發言人續指,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屬嚴重罪行。根據《入境條例》,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包括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由原來的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大幅提高至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有關公司的董事、經理、秘書、合夥人等亦可能需負上刑事責任。
記者注意到,今次執法手法值得留意:目標人物藉社交媒體作招攬,而執法機關則反向透過同一社交平台以顧客身分作初步聯絡及取證,再於其來港提供服務時落網。這種「放蛇」式執法對招攬手法日益數碼化的跨境非正規勞工構成直接壓力。
在執法期間,入境處及旅監局人員亦前往熱門旅遊景點,向市民及旅客派發宣傳單張,提醒切勿聘用非法導遊或領隊。
入境處提醒,市民可透過舉報非法勞工專線185 185、傳真2824 1166、電郵[email protected],或登入入境處網站www.immd.gov.hk使用「網上舉報違反入境條例罪行」表格,向入境處舉報僱用非法勞工活動。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