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人員於上週六(10月10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一名55歲抵港本地女旅客時,在其身上檢獲381支未完税香煙,估計市值約1,900元,應課税值約1,260元。

私煙藏於T恤內 以上衣遮蓋

海關提供的圖片顯示,該名女旅客將私煙藏於胸口及腰間,並以上衣遮蓋。海關人員截查時即時揭查,將涉案香煙全部起出。

該名旅客其後被捕,控罪名管有未完税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税品條例》。案件今日(12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被判處監禁4星期,並罰款1,000元。

海關:私煙一經定罪可坐監7年

海關對是次判刑表示歡迎,指出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海關同時提醒市民,香煙屬應課税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海關稱,市民可致電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及網上表格,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