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法院本週五裁定前立法會議員兼民主運動人士歐嘉珊(Au Kam San,69歲)犯叛亂等罪名,判監12年半。這是2023年國安法適用範圍擴展至澳門後,首宗有罪判決,亦成為國安法在澳門首次入罪的標誌。
案涉罪名與判決
法庭聲明指,歐「長時期協助及合作境外敵對組織,收集、製備及公開散佈明顯具顛覆性質政治主張嘅圖像同資訊」。聲明續稱,歐亦意圖「煽動澳門居民對中央人民政府產生憎恨,意圖推翻同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規定嘅國家根本制度」。
歐於2025年7月被拘捕,閉門審訊於9月告終,整個審訊僅歷三日,即作出有罪判決。澳門是1999年回歸的前葡萄牙殖民地,以博彩業聞名。
司法程序與外部反應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以閉門方式進行,公眾無法旁聽審訊過程,判決內容主要透過法庭聲明對外公開。審訊三日即結案,審理時間極為短暫,令人關注程序保障與抗辯空間有否被充分保障。
歐盟去年已就歐被拘捕提出譴責,指此舉只會加深外界對澳門「政治多元萎縮」的憂慮。
國安法向澳門擴展,預示澳門司法體系將進一步受到國家層面安全法律的規範。作為民主運動人士,歐嘉珊的案件凸顯了政治異見人士面對司法追訴的風險。法治的核心,在於保障公民言論同參政權利,並為權力提供問責機制;當法律被用作追訴政治異見,法治的根基便受到直接挑戰。
本港曾目睹類似趨勢。自國安法自2020年起適用於香港,多名民主派代表人士被拘捕同起訴,媒體同公民社會空間大幅收窄。澳門今次出現首宗國安法有罪判決,令人關注類似發展會否在澳門延續。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