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麗醫院新建的「臨床大樓1」自去年11月起分階段啟用,啟用後該大樓內的28部升降機中有24部被發現出現故障,目前仍有部分升降機被圍封。
工程師裁定兩罪成立
經調查,一名註冊升降機工程師就該大樓的升降機工程被機電工程署以兩項傳票控罪,包括「不當地發出安全證書」及「提交虛假或具誤導性文件」。該工程師上月於東區裁判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罪名成立,被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機電工程署回覆查詢時確認,涉事工程師違反《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的相關規定,定罪涉及個人專業操守與道德問題,性質嚴重。
律政司提出刑期覆核
就上述判決,律政司已根據《裁判官條例》(第227章)第104條,就量刑提出覆核申請。機電工程署表示,由於案件司法程序仍在進行,署方不適宜就個別案件作進一步評論。
註冊資格一併撤銷
機電工程署指出,雖然涉事工程師於瑪麗醫院「臨床大樓1」的建造工程沒有涉及自動梯,但基於法庭已定罪及罪行性質涉及個人專業操守與道德問題,署方已行使《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所賦予的權力,一併撤銷該工程師的升降機及自動梯註冊資格,有關撤銷已於今日生效。
公共工程的安全,最終要靠制度性的問責機制去把關。一個註冊專業人士,因為交假文件、不當發出安全證書,而被判處社會服務令、被律政司要求覆核量刑、被機電工程署一併撤銷註冊資格——這條問責鏈能否真正守住病人及市民的安全,值得持續關注。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