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22日,一名工人於北角康輝園修剪樹木時,從大廈停車場的牆頂墮下約1.2米至地面,頭部受傷。他被送往醫院時意識清醒,其後於兩星期後離世。

今日,康輝園業主立案法團於東區裁判法院受審。勞工處就其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的規定對法團提出檢控,法庭判處罰款14萬9千元。

被罰款14萬9千元,是違反職業安全法例的法律後果。

評論

約1.2米的墜落,工人送院時尚清醒,兩星期後才離世。無論過程多長,結果都已不可挽回——一條人命,任何罰款都難以抵償。14萬9千元的罰款,既是問責的代價,也是一個提醒:工作安全不應以成本計算,再小的工程、再細的角色,攀爬作業的工人,其生命都應被放在第一位。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