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護士丁書悦(案發時姓名為楊贊霖)2019 年 9 月承認以「乖乖水」迷姦女網友,被判監七年四個月。本欄關注的是其出獄後的去向:2025 年他獲藍田嘉瑞園護養院(德田)聘用,先後出任樓層護士及護理總監,兩個崗位均須具備註冊護士資格,前者涉及執藥、派藥、洗傷口等須密切接觸病人的職務。據悉他於 2026 年 8 月離職。
護管局:兩度續牌無申報案底
他刑滿出獄後,並未就 2025 年底屆滿的執業證明書申請續期。
在現行機制下護士每三年需續牌一次。護管局指現行條例沒有要求護士主動申報案底,僅在續期通知中註明須向管理局申報被裁定犯可判處監禁的罪行。局方另確認,丁曾就仍有效的牌照申請更改姓名並獲批,局方其後更新註冊護士名冊,顯示新姓名及備註先前註冊姓名,「因此,有關個案並不涉及以新姓名申請(新的)註冊或續領執業證明書。」
院方:招聘時不知案底
該院母公司主席、黃大仙區議員、安老事務委員會委員魏仕成早前表示,「院舍現無規定須查核員工的性罪行定罪紀錄,故招聘時不知事主曾犯強姦罪」,並稱事主 2025 年底主動告知上司曾犯罪及有可能被釘牌,院方經查核得知其事跡後,因其「在職期間表現良好」,決定將他轉為文職。魏仕成周二致電時表示「之前已經答晒幾個媒體」,拒絕再作回應。
安老服務協會早前回覆稱,根據《安老院規例》及《安老院實務守則》,入職申請表設有欄目供應徵者申報刑事定罪紀錄,但「申報與否不直接影響聘請決定,是否聘請屬個別經營者意願」。社署則稱會繼續監察該院運作,如有違規會嚴肅跟進。
陳文宜:純隱瞞未必違法,但缺乏主動核查機制
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陳文宜指出,現行實務守則要求入職申請表設有申報欄目,「但實務守則唔等同法定要求。如果法例冇強制申報,單純隱瞞未必構成刑事罪行;但如果申請人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就可能涉及欺詐或虛假文書等罪行。」她強調,關鍵在於現時缺乏主動核查刑事案底的機制,保護弱勢社群是社會的共同責任。
陳文宜又認為,院舍對院友負有法律上的謹慎責任,「如果機構明知申請人有性罪行定罪紀錄,仍然安排佢擔任前線護理工作,甚至管理層職位,就會令院友喺不知情嘅情況下承受風險」。她指出刑事懲罰與專業規管屬兩個獨立範疇,「一個人服刑完畢,係履行咗對社會嘅法律責任,但呢個唔代表佢自動適合從事所有職業」,專業紀律處分的目的是保障公眾利益而非額外懲罰。
事件經曝光後,護管局已即時跟進,並經紀律聆訊決定將丁無限期釘牌,2026 年 7 月刊憲生效。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