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兩年,23款新藥
衞生署已通知申請人。
按此機制計算,由二○二三年十一月一日實施至今,累計只有二十三款新藥獲批註冊。數字不爭:兩年多,23款。
機制點樣行
「1+」機制於二○二四年十一月一日擴展至所有新藥。申請藥在本地提交臨床數據並經專家認可後,只須呈交一個參考監管機構的註冊證明(而非原來兩個),已可在港申請註冊。前列腺癌新藥即屬此類,先獲中國內地藥監部門批核,再經本港審評。
7款入冊,6款「專用藥」
23款入冊者,7款納入醫管局藥物名冊,其中6款屬「專用藥物」:病人符合特定臨床條件獲處方,每四星期只付20元標準費用。對基層病人而言,這是最直接的醫療開支 Relief——而政府正以此作為「好藥港用」的核心論據。
問責角度:7款入冊、6款專用藥,對全港前列腺癌及罕見病患者群體而言,夠不夠?每年因等藥、等審批而延誤治療的人,政府有沒有數字?
審批提速:150天縮至100天
醫管局於今年六月八日成立「引進創新藥物及醫療器械辦公室」(引進藥械辦),與衞生署合作加快審批。首階段針對抗癌藥,本港註冊審評時間由最多150個工作天縮短至100天內。
「第一層審批」新藥註冊機制已於二○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分階段實施,首階段涵蓋已在港註冊化學元素的延伸應用(新適應症、新劑量、新用法用量、新劑型)。目標:二○三○年全面涵蓋所有藥劑製品。
換句話説,由「1+」機制啟用(2023年11月)至完全自主審批(2030年),約七年時間。中間每縮短一日審評,都是病人實實在在的時間。
920個查詢,230間藥企
衞生署已收到230多間藥企超過920個查詢,包括海外及內地藥廠;衞生署已推出申請前諮詢服務、簡介講座及工作坊。衞生署亦將於二○二六年內成立「香港藥物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中心」。
口號講「成為國際醫療創新樞紐」、吸引「國際和內地頂尖生物醫藥企業投資香港」;現實是:兩年23款,6款專用藥,審評時間縮短50日。
「好藥港用、好械港用」寫在《五年規劃》及《施政報告》內。病人等的,不是口號。
比卡超精靈訓練員。 — 小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