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四歲女童在荃灣仁濟醫院接受頭部縫合後心肺停止,經轉院搶救後仍於2025年2月離世。其父母入稟狀指,醫務局、仁濟醫院或其員工在期間存在疏失,違反注意責任,引致女童受傷。

入稟狀指,上述疏忽發生於2024年5月25日及26日。入稟狀未指明索賠金額。

據入稟狀所述,事主賴晞玥(Lai Sum-yuet)當時四歲,在家中跌倒,頭部後方受二公分傷口,被送入仁濟醫院急症室。由一名醫生指示進行縫合,由一名護士及一名病人照顧助理操作,過程約三分鐘。縫合完畢,護士發現女童失去意識、沒有脈搏,醫護人員經18分鐘心臟驟停處理後重啟心跳。

女童隨後轉往葵青瑪嘉烈醫院小兒重症加護病房,診斷為缺氧引致危及生命的腦部損傷,2025年2月離世,年僅五歲。

事件發生後,仁濟醫院發言人於記者會指,女童或患有罕見先天疾病。其父賴桂飛於2024年6月表示,他目睹醫護在縫合時將女兒頭部壓於枕頭上,可能引致窒息。2025年7月,醫務局表示基因檢測已排除先天疾病為死因,並就事件致歉,但未直接承認事件有否屬人為疏失。

在刑事方面,2024年9月,一名26歲護士張天穎及一名62歲病人照顧助理温美寬(Wan Mei-kwan)遭拘捕,被控虐待兒童,其後改控無意取人命。案件於下個月轉至高等法院,二人均獲保釋。

今次民事訴訟,由事主父母賴桂飛及鄒淑珍(Zou Shuzhen)代表女兒提起,要求仁濟醫院及醫務局承擔責任。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