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大王」顧明均與5名校友聯名入稟高等法院,指母校培正小學的辦學團體浸聯會,在募捐時作出失實陳述:以改建培正小學教學大樓之名,誘使校友捐款合共逾3000萬元,惟新大樓大部分範圍最終由培正專業書院佔用,與募捐時所述的用途不符。案件今日(5日)於高等法院開審。

逾3000萬元捐款去向的爭議

據案情,浸聯會作為培正小學的辦學團體,以改建小學教學大樓之名向校友募捐,涉款逾3000萬元。惟新大樓大部分範圍最終由培正專業書院佔用。案情亦提及,新大樓中有10層不可作小學用途,更設健身房及成人洗手間,並非為小學生而設的設施。原告方指,辦學團體在募捐時所述的用途,與大樓的實際用途不符。

退款並非追究的終點

原告方稱,浸聯會已向顧明均退回捐款。惟顧明均與其他校友表示,退回捐款並不意味著辦學團體可以就此免責,他們會繼續在法庭追究浸聯會有否違反慈善信託的義務。本案爭議的核心,在於辦學團體作為慈善機構,有否按募捐時所述的用途使用有關撥款。

【評論】慈善募款的價值在信任

慈善募款的價值,在於公眾的信任。每一筆捐款的具體用途,理應與募捐時聲明的用途一致,這是募款機構與公眾之間最基本的信任。當募款機構以某個用途向公眾募捐,而資金最終用於另一個用途,這種落差若不經交代,便直接損傷公眾對慈善機構的信任。無論本案最終判決如何,都應成為對所有募捐機構的提醒:向捐款人交代和負責,不是可選的,而是義務。只有讓每一筆捐款都用在其聲明的用途上,讓捐款人知道錢去了哪裡,公眾對慈善機構的信任才能維持,慈善事業才能長遠發展。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