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向一個長期活躍於尖沙咀的跨國賣淫集團出擊。根據警方,該集團由泰國籍人士與本地家族式犯罪集團共同運作,招攬泰國女子以旅遊證件來港,安排入住尖沙咀酒店提供性服務,再透過社交平台群組用女子照片招攬客源,為嫖客安排時間與房間。
警方強調,這是一宗有組織的犯罪,核心在於跨國販運與對人的控制。被招攬的九名泰國女子均持旅遊證件入境,年齡介乎19至33歲。西方國家及國際組織普遍把此類安排定性為人口販運:被販運者在缺乏自願與充分資訊下被帶往他地、其行動受控、收入被剝奪。就今次個案,警方指這些女子到港後須每日向指定地點交還現金,而犯罪集團抽走大約七成收益,僅留少量予本人,並由集團統一訂購避孕套、一次性毛巾等供應。
西九龍總區刑事部警司賈錦琳表示,警方透過情報分析及追查閉路電視,鎖定骨幹成員身份及分工後,於過去兩日(8日至9日)採取代號「雷霆2026」及「鋭師」的執法行動。其中8日,警員於屯門一個私人屋苑的運作中心單位爆門,拘捕兩名正透過 Telegram 與客户及女子聯繫的骨幹,再於另一單位拘捕一名骨幹;警方又在尖沙咀區酒店以「放蛇」拘捕九名泰籍女子,並在區內其他地點拘捕一名骨幹及三名集團成員,共16人。
被捕主腦包括三名親兄弟及一名泰國籍男子,分別報稱商人、速遞、物業管理及無業。警方突擊搜尋屯門大型私人屋苑內三個單位,其中兩個為自置物業,一個租作運作中心。警方相信集團運作最少一年,每月有約200萬港元款項轉入離岸户口。行動中檢獲超過1,300萬港元現金,當中40萬元相信為過去兩日的生意額,另凍結逾500萬港元犯罪得益,並檢取兩台電腦,內存女子應客時間表、聯絡電話及「上鐘」「落鐘」記錄。
四人將被控「販運他人進入或離開香港」、「控制他人賣淫」、「依靠他人賣淫收入維生」及洗黑錢等罪,下週一(1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重案組高級督察葉恩樺指出,上述罪名均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0至14年。
面對這類個案,報道須有條分界。被控制、被抽走絕大部分收益的涉婦,與操控、販運牟利的集團,不應被置於同一位置。今次行動檢證的離岸資金流,亦再次指出,跨國組織犯罪的偵查與執法合作,須由資金鏈條入手,才能瓦解其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