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庭外罵記者後自報監管局:專業自律如何管住法庭之外

Russell Brand 辯護大律師 Ian Winter KC 於週五午間發表聲明,稱已就其被指於庭外向記者發出不當言詞一事,向英格蘭及威爾斯大律師監管局(Bar Standards Board)作出自報。Winter 在聲明中表示:「鑑於今日報章對事件的描述方式,我考慮到專業責任要求我將有關指控自報予 Bar Standards Board,使事件可獲正當檢視。我已經作出有關報告。」

事件經過

事件發生於週四午後,正值 Brand 於 Southwark 裁判法院的審訊進入尾聲。陪審團裁定其一項強姦罪及三項性侵犯罪罪名成立,另兩項強姦罪及一項不禮貌襲擊未遂罪名不成立後,Winter 在法庭外向《星期日泰晤士報》首席新聞記者 Rosamund Urwin 作出回應。

據記載,Winter 對 Urwin 説:「I hope you are pleased with yourself」。Urwin 回應「I'm pleased justice has been done」,Winter 隨後説:「Well, it wasn't. You fucked it.」並加上一句「Congratulations」。事件有多名記者在場目擊。

Urwin 其後於 Times and Sunday Times 播客提及此事,指 Winter 對她「惡狠狠」地説上述話語,並對她作出辱罵。她同時表示,自己不記得當時的回應,稱是透過相關報導才得知自己説了「I am pleased that justice has been done」。

《星期日泰晤士報》編輯 Ben Taylor 在 Times Radio 的訪問中批評 Winter 的行徑,稱:「我從未見過或聽過有大律師這樣行事。真正嚴重的是,令 Russell Brand 有罪的並非 Ros,而是十二名陪審團成員——八男四女。他們聆聽了全部證供、全部辯方陳述,作出經過深思熟慮的裁決。Winter 質疑 Ros 的品性,其實是在質疑整個案件的完整性、陪審團的完整性、主審法官的完整性,以及所有參與此程的人。我認為他的行為是(reprehensible,不可饒恕的)。」

大律師庭外罵記者後自報監管局:專業自律如何管住法庭之外 圖片:Christopher Hilton 1 /CC BY-SA 2.0/Wikimedia Commons

背景

Brand 在審訊期間否認全部指控,其辯方稱其遭錯誤指控,並指其為媒體陰謀的受害者。

審前階段,Winter 曾在庭上指 Urwin 等人對 Brand 的調查報導「毒化了審訊環境」(poisoned the well),令其無法獲得公平審訊;辯方更指相關記者為「罪犯」(criminals),暗示其報導或構成妨礙司法公正罪。主審法官 Mr Justice Bennathan 拒絕 Brand 停止審訊的申請,裁定可由未接觸此前相關報導的陪審團成員主審。

2023 年 9 月,Channel 4 Dispatches 與《泰晤士報》/《星期日泰晤士報》曾進行聯合調查,四名女子指控 Brand 強姦、性侵犯及情緒虐待;Brand 否認指控。參與該媒體調查的女子並非其後刑事案件中的控訴人。

Brand 現年 51 歲,被裁定於 2009 年強姦一名時年 21 歲的支持者,並就 2004 至 2009 年間另三宗對不同女性的性侵案件罪名成立。他現正被羈押,尚未宣判。

評論

Winter 向監管局自報,是英國大律師自律機制一次實際運作,但其聲明的措辭本身已值得留意。他將自報的理由歸因於「媒體對事件的描述方式」,而非自身行為的性質,這個框架把焦點從個人行徑轉移至傳媒的呈現,是一種值得觀望的辯解路徑。不過,自報既經作出,監管檢視隨之啟動,這是專業自律制度應有的反應,而非可選事項。

更值得關注的是司法專業人員對記者在法院外行使職責的態度。記者在法庭外就判決作出記錄與報道,是司法透明不可或缺的一環。法律專業人員以威脅、辱罵或施壓方式回應,不單是針對記者的個人尊嚴,更動搖公眾對司法程序中立性的信任。對香港法律界而言,此事件提供了一個清晰的借鏡:專業操守不止於法庭之內的辯論,法庭之外對媒體的尊重,同樣是法律專業公信力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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