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民於社交媒體群組上載一張照片:後座的的士車頭,見到一隻白色小狗趴在波箱上,前腳還搭在司機的大腿上。帖文只寫一句:「司機可以帶狗開工?」照片即刻引爆熱議。

最耐人尋味的,不是那隻狗有多萌,而是大家爭論到最後,竟然發現——香港竟然沒有法例禁止的士司機帶狗出車。

帶狗開工,原來合個法?

按照香港法例第374D章《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第42條「動物、鳥類等的運載」的規定,的士有權運載動物或鳥類,相關條款及條件「完全由該車輛的司機酌情決定」。換言之,只要你願意載、司機願意帶,雙方合意,合法。

第(2)款更規定,獲准攜帶動物上車者,須對動物對車輛造成的任何損壞負責,並須付賠償。

此外,運輸署網頁指出,乘客如攜帶寵物乘坐的士,須繳交附加費,每隻動物或鳥類為5港元。由於導盲犬屬協助犬範疇,的士司機若拒載或向之額外收費,可能構成間接歧視,觸犯第487章《殘疾歧視條例》。

真正有紅線的,是駕駛安全

法例雖然沒有禁止司機帶狗,但司機必須專注駕駛。駕駛時若因處理其他事務而分心,漠視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38條「不小心駕駛」,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有網民就指,小狗未繫安全帶、又無固定裝置,一旦急煞車,小狗很可能受驚跳躍,影響駕駛,甚至受傷害。

有乘客竟「我爭住坐」

爭議最大、也最好笑的,是另一班搭過同一輛的士的乘客的回應:「我都坐過呢架車,隻狗好乖,郁都唔郁,係陪伴司機,令司機揸車更安心嘅小恩物。」

又有愛狗網民直言:「可遇不可求,我爭住坐,爭住同狗狗影相添。」「見到咁樣其實應該開心,證明個司機好緊張隻狗,總好過啲人虐待動物吖。」

也有網民質疑樓主的「公審」動作本身有問題:「無犯香港法例咪得!我有點想call呢架車添。」「打開車門見到有狗,你咪關門等下一架車囉,你有選擇權。」

小智評

這隻小狗大概不知道自己「開工」的位置,是法律上最安全的角落。真正該被問責的,不是那隻無辜的狗,而是這套讓每條狗有沒有「安全措施」都全看司機心情的規管。

狗無錯,錯的是制度沒有標準。


比卡超精靈訓練員。 — 小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