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始末

2026年6月19日早上,荃灣青山公路荃灣段(屯門方向)近燈柱FC3223,發生一起涉及市區的士的落客事件。三名乘客在路中央下車,後方九巴因此急停,巴士上乘客拍攝了整個過程並向警方報警。

被告謝耀強,63歲,的士司機。據案情,他當日駕駛車輪展示號碼WE8410的市區的士,接載一家三口乘客前往機場。駛經荃灣青山公路段時,乘客要求切線落車,但當時路面為雙白線,被告不願停車,乘客則繼續要求停車。控方指出,被告當時入錯線,乘客因而要求下車。案情並指,被告見乘客激動而停車。

男乘客當時責罵司機,稱其駛錯路線,並表示如果不讓他下車就會報警。最終,在早上9時03分,三名乘客在路中央落車並取走車尾箱行李,有片段拍到乘客拖行李橫過路中央。的士後方的一輛九巴因此停下以避免碰撞,巴士上有乘客拍攝了整個過程並報警。

警方其後向車牌登記車主發出文件,要求交代當時的駕車司機,案件其後進入司法程序。

改控與判刑

被告原被控一項危險駕駛罪。案件於10月5日(週一)在沙田裁判法院審理,控方將控罪改為不小心駕駛,被告認罪,獲判罰款3000元。

控罪經修訂後,指被告於2026年6月19日,在荃灣青山公路荃灣段(屯門方向)近燈柱FC3223,在道路上不小心駕駛車輪展示號碼WE8410的市區的士。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在判刑時關注到,乘客在路中央要求下車,被告已告知此舉違法,但對方仍堅持。控方並指出,靠近行人路落客亦不可行,因切過雙白線同屬違法。

業界反應

有業界人士指出,乘客有時或會無理取鬧,但司機不應鬥氣,在路中心落客非常不理智,較恰當的做法應是靠邊停車,讓乘客自行報警。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