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西灣河一宗右轉撞斃行人事故,今日(2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宣判。31歲女司機被判監禁1年,及取消駕駛資格5年。

事故發生於前年,被告於西灣河駕駛時右轉,未有減速,撞中一名68歲男子行人,該男子送院後不治死亡。

女司機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控罪起初予以否認,案件經審訊後,被告終被定罪。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志豪在判刑時指出,案件雖不涉超速等加刑因素,但被告「剝奪了死者可與家人共度的寶貴時光」。法官遂判處被告監禁1年,及取消駕駛資格5年。

【評論】人命無價,一句「未有減速」背後係一個家庭永遠失去嘅親人

「未有減速」四個字,看似只係一次操作失誤,背後卻係一個68歲男子再也無法補償嘅親情,亦係其家庭永遠失去嘅團聚。法官在判刑時特別點出「可與家人共度的寶貴時光」,正正點出交通意外最殘酷嘅代價——失去嘅從來唔單止係一個生命,而係一個家庭未來所有嘅依賴與期盼。

法官在量刑時明確區分「超速等加刑因素」同基本刑責,指出即使案件不涉超速,被告「剝奪了死者可與家人共度的寶貴時光」,依然構成刑責。呢個思路值得記取:道路安全從來唔係抽象嘅數據,而係每一個活生生嘅人。

問責,係對死者與家屬最少嘅交代,亦係對社會整體嘅警世。方向盤後嘅專注與減速,從來唔係單純嘅技術問題,而係對他人生命嘅基本尊重。一次分神、一次疏忽,就足以令一個家庭永無團圓。司法以實刑及停牌回應,正正守住呢條紅線。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