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十九歲桌球室女職員涉在今年八月向黃大仙警署虛報遭強姦,被控一項「虛報有人犯罪」罪。案件(KCCC3155/2026)今(二十六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

裁判官應控方申請,把案件押後至十二月七日再訊,以待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被告准以五百元現金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開香港、不得接觸證人,及一星期三次到警署報道。

控罪指,被告楊諾婷(十九歲,桌球室職員)在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一日,在九龍黃大仙沙田拗道二號黃大仙警署,向警長二零八七及偵緝女警員二八二五四虛報有人犯罪,即虛報一宗強姦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