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在黎智英案中擔任從犯證人、經還押逾一年後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被判囚6年9個月,原本預計要到2028年才出獄。根據懲教署安排,他現已獲釋,並以「更生人士」身份,參加了懲教署昨日(10月31日)在深圳舉辦的內地體驗團。

行程與官方説法

這是懲教署第4次籌辦內地體驗團。體驗團安排已釋放的更生人士前往深圳,先後參觀東江縱隊司令部舊址的抗戰史蹟、自動駕駛科技公司百度,期間亦乘坐自動駕駛汽車「蘿蔔快跑」。懲教署表示,籌辦體驗團旨在增強更生人士對國家的歸屬感及國民身分認同。參與團體的人士當中,有被裁定違反港區國安法及涉及2019年反修例事件者,部分人目前正接受監管。

張劍虹向鳳凰衞視接受訪問時說,內地無人駕駛技術令她相當興奮,並稱:「我們國家的科技可以發展得那麼好,所以我都覺得自己作為中國人能夠體驗到國家這麼強大科技,這麼好也是十分驕傲。」

懲教事務監督(特別職務)兼深圳體驗團團長林賜良表示,不少成年更生人士人生經歷較多,部分更對國家抱持根深蒂固的偏見,故須安排更具深度及實感的參觀體驗,方能逐步轉化其對國家的看法。

另一名與張劍虹穿著相同的更生人士、化名阿傑,在《星島日報》一篇報道中表示,對當日參與反政府活動及鼓吹對抗情緒一事感到後悔,得悉懲教署有內地體驗團後即主動報名。他指,透過行程才得以了解抗戰歷史,並第一次接觸無人駕駛車輛及相關技術,對國家科技進步之大感嘆,進而在過程中重新認識祖國;他於接受訪問時亦表示,已決定改過自新,會積極投入社會,日後為國家發展作出貢獻。

判囚始末

張劍虹曾在黎智英案以從犯證人身分作證,經還押逾一年後認罪,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一罪,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則獲存檔。他於求情陳詞時稱,自己當時僅是遵照黎智英的吩咐行事,並已盡力勸阻,自稱其供辭近乎是「金手指」。法官於判刑時指,張劍虹品性端正,加上其他求情因素,將總刑期減去8年3個月,最後裁定囚禁6年9個月。

質疑

這究竟是個人真誠的改過,還是一個經過安排、可預期的標準動作?

懲教署稱行程旨在加強歸屬感與國民身分認同,團長林賜良直言要「慢慢改變他們對國家的印象」。囚犯出獄後的言行,是否被當作政績的展示?懲教署又是否曾公開交代過,張劍虹的出獄程序、所涉罪名的審訊與羈押經過,是否合乎法治?這些,官方一句也欠交代。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