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84歲本地長者在香園圍邊境管制站走私私煙入境,今日(22日)於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走私私煙罪成,被判處監禁3個月及罰款1,000元。

海關人員於9月22日在香園圍邊境管制站截查該名返港本地男子時,在其身上檢獲801支未完税香煙,估計市值約3,600元,應課税值約2,600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今日起訴後被判刑。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認為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海關提醒,根據《應課税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税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市民如懷疑有走私私煙活動,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海關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户,或於海關網站填寫網上表格舉報。

香園圍口岸啟用後,海關在邊境管制站對走私私煙的查緝一直持續,私煙案件持續有個案被截查及審結。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