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宣佈,自10月8日起展開新一階段特別行動,在未來4個月會優先到曾有狗隻襲擊途人,以及有流浪狗聚集的高風險地點,加強捕捉無人看管狗隻。署方表示會與警方緊密合作,在有需要時展開聯合特別執法行動,要求狗隻畜養人切實履行責任,保障社區安全。
風險為本策略,鎖定高風險地點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在高密度都市環境,無人畜養和缺乏管束的狗隻均可能對公眾安全構成風險。狗一旦被放任於公眾地方遊蕩,有機會對市民或其他動物造成傷害;若未接種預防狂犬病疫苗,更會對公共衞生及動物健康帶來威脅。為此,署方採取風險為本策略,鎖定高風險地點加強執法。
行動期間,漁護署會視乎情況繼續進行有關行動。
捕捉後程序:晶片檢查、聯絡畜養人、必要時檢控
捕獲狗隻後,漁護署會檢查該狗是否已植入晶片並領有有效牌照,並根據登記資料聯絡畜養人及核對報失紀錄;如有足夠證據,會檢控畜養人。
對於未能找到畜養人的狗隻,經漁護署動物管理中心人員及獸醫師觀察,確認身體健康及性情温馴後,會轉交伙伴動物福利機構接受絕育手術,並安排供市民領養。發言人強調,為免造成公共安全風險,漁護署不會將無人畜養的狗隻直接放回社區。
法例:狗隻須植晶片、領牌,棄狗最高可囚6個月
根據《狂犬病條例》(第421章)及《狂犬病規例》(第421A章),所有超過5個月大的狗隻均須植入晶片、接種預防狂犬病疫苗並領有牌照,且須其後每隔不超過3年再次接種疫苗和續牌。狗隻在公眾地方必須以狗帶牽引或以其他有效方式妥善控制,不可放任無人看管,亦不可棄掉。
違例者一經定罪,每項罪行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元;棄掉狗隻更可被判處6個月監禁。
漁護署呼籲市民如欲瞭解更多有關妥善控制狗隻及畜養人責任的資訊,可瀏覽署方網站(www.pets.gov.hk)。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