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富衞保險代理黃錦輝(34歲),被指於2021至2022年間收取客户報酬,協助偽造永久定居非洲及中國的證明文件,為客户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MPF)。他早前被區域法院裁定串謀詐騙及使用虛假文書共6項罪名成立,週四(5日)與3名已認罪的客户一併於區域法院求情。
案件經過
本案共涉及5名被告:黃錦輝及其4名客户麥國沛(50歲)、顏漢偉(51歲)、何遠文(42歲)及李芷君(49歲)。5人合共被控5項串謀詐騙罪及5項使用虛假文書罪。
黃錦輝及何遠文不認罪受審;黃被裁定4項串謀詐騙罪及2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成立,另有1項使用虛假文書罪不成立;何則1項串謀詐騙罪及1項使用虛假文書罪不成立。麥國沛、顏漢偉及李芷君早前承認合共1項串謀詐騙罪及3項使用虛假文書罪。
連同已被定罪罪成的黃錦輝,區域法院法官温紹明週四一併聽取4名被告的求情。庭上披露,除顏漢偉有搶劫、勒索等定罪紀錄外,其餘被告均無案底。
圖片:Iming/CC BY-SA 4.0/Wikimedia Commons
辯方:積金局不再承認BNO護照
代表黃錦輝的辯方大律師石書銘在求情時表示,本案沒有實質受害者;黃錦輝招攬客户協助提早取回強積金,雖涉及使用虛假陳述,但強積金本身屬於客户所有,「純粹因為(積金局)政策,客户行政上的身分不被承認」。
辯方並指,其中一名客户移民英國後,積金局不再承認BNO(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作為提取強積金的證明,該客户欲「攞返原本擁有嘅嘢」,經過多個月掙扎後才鋌而走險。
本案已押後至本月26日判刑。
強積金是港人自資的強制性退休供款,理應由持有人取回;但政策對「何謂受認可身分」的界定,卻可令離港的港人失去對自身財產的處置權。當一隊人的身分因政治變遷被逐步否定,他們的資產便隨之被「行政化地」凍結——這不單是法律問題,更是制度性排除。
詐騙行為絕不可為,但當法庭審視這些案件時,也應看到推動犯罪的結構性原因:政策如何使一批人的基本權利被剝奪,最終令他們選擇鋌而走險。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