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員星期三於蓮塘/麻線管制站截查一名55歲女子,於其私人物品中發現懷疑無證進口幼犬一隻,估值約1.5萬港元,女子被拘捕。

截查經過

關員於該口岸入境大廳截停該名女子,在其私人物品中檢獲幼犬。

案件已轉交漁農自然保護局跟進調查。

法律後果

根據《狂犬病條例》,未經許可進口動物,最高可處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1年。

主編按

無證進口寵物在邊境執法中非孤例,涉及犬隻個案尤受關注,因關乎動物福利及公共衞生。跨境攜帶寵物須循合法途徑申請許可,切勿心存僥倖。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