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事故再次敲響本港舊式樓宇安全與維修監管的警鐘。政府於今年九月向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公佈雙軌改革方案:一方面推動修訂《建築物條例》,強化大型維修工程的法定監管並提高違規罰則;另一方面重塑樓宇復修支援體系,預計年底推出顧問及承建商預審名單,並由2027年首季起全面開放官方招標與評標支援服務。

長期跟進樓宇復修議題的立法會議員李鎮強撰文指出,政府主動堵塞漏洞的方向值得肯定,但要根治圍標與品質亂象,還需要在制度設計上實現「權力重組」與「分工責成」。

從「招標妥」到獨立評審:評標權歸還公眾

李鎮強批評,市區重建局過去推行的「招標妥」本質上只是電子招標平台與被動資訊工具,編製標書、篩選投標者及最終評標選標的實權,仍掌握在業主法團及其外聘維修顧問手中。他指,圍標集團可透過私下掌控法團或與不良顧問串通,操縱招標結果,甚至「低價搶標、事後加價」,最終由業主承擔。

因應此弊,他建議政府設立獨立、完全中立的「樓宇維修專責評審機構」,未來所有申領政府維修資助或屬強制驗樓復修的大型工程,須由該機構全權負責審標、評分、篩選及推薦標書,不再交由法團或自聘顧問主導;機構須配備建築、測量、工程及財務等跨專業團隊。

驗樓與監督「雙顧問」分家

政府提交的文件已將驗樓與工程監督職能初步分拆,李鎮強認為這是值得肯定的一步,但強調必須以法定形式硬性規定同一項目由兩間獨立顧問公司分工協作:驗樓顧問專責勘察與建議維修;監督顧問獨立負責草擬工程方案、地盤巡查、物料驗收、施工品質監管及竣工驗收。他指,過往同一顧問「既驗樓又監督」等同「球證兼球員」,是偷工減料與隱瞞違規的温床。

獨立項目經理填補業主專業空白

大型屋宇維修動輒涉及數千萬元甚至上億元資產。李鎮強建議政府鼓勵大型屋苑聘用第三方獨立項目經理,並設立「獨立工程項目經理資助計劃」,由項目經理專責代表業主進行工程進度管控、物料品質核查、財務預算審核及變更工程把關。

他總結,「官方專責評標、雙顧問職能分家、獨立項目經理把關」的三層防護體系,方能切斷利益鏈,讓樓宇復修回歸安全、透明、公道的本質。其言論屬個人意見,不代表任何機構立場。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