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碎屍案首名控方證人、蔡母張燕花,經過五天在庭上完成作供。她在控方主問下供述女兒與鄺港智相識、結婚的經過,稱自己把鄺港智當「半個仔」,亦曾與鄺家一同外遊,形容雙方關係良好;惟雙方關係因蔡天鳳提出賣樓而急速惡化。
辯方在盤問時從多個角度提出質疑。就張燕花稱記錯與丈夫聯名持有物業一事,辯方質疑她杜撰供詞。辯方同時提出與控方相反的案情,指張燕花有賭債,故蔡天鳳不借母親名義,反而借父親鄺球的名義買樓;又指鄺球實際上支付了半數買樓款,而鄺港智曾替張燕花還清賭債。
控辯雙方在庭上就物業持份、買樓資金來源及是否存在賭債等爭議,作出不同的陳述與盤問。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