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前主席陳朗昇就2022年旺角麥花臣場館外截查事件,向高等法院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證明書,法官王詩麗今日(6日)頒下判詞,拒絕發出有關證明書。

高等法院暫委法官王詩麗在判詞中指出,《警隊條例》清楚賦權警員可截停某人,並檢查對方身分證明文件,用詞絕不含糊。法官認為陳朗昇一方提出的論點並非合理可爭辯,故拒絕發出上訴許可證明書。

陳朗昇表示,結果屬意料之內,因他早先已在同一法官席前提出定罰及刑期上訴被拒。他稱,當日他前往旺角麥花臣場館採訪元朗朗屏邨業主大會,僅與警員擾攘數分鐘,「只係用咗唔夠三分鐘、食(煮)個杯麵嘅時間」,結果卻引來三、四年長的訴訟,並動用司法系統資源,令其感到無語。

陳朗昇提到,作為一個曾被人直播展示身份證的記者,被截停時感到擔憂,才向警員查問幾句,例如警員隸屬甚麼部門、為何記者採訪屬行為可疑等。他稱,可惜終審法院上訴只處理法律觀點爭議,不會就事實作裁斷,令其難以就當日截查情況上訴,「依個公道係已經攞唔返,就算我贏咗」。

陳朗昇表示,他仍會再向終審法院上訴委員會申請上訴,希望法庭還他一個公道,並釐清警員要求他人出示身份證的權力應否受到約束。

事件回溯,陳朗昇於2022年9月以「Channel C」記者身分,在旺角麥花臣場館外被指拒向警員出示身份證而被捕。受審後,他被判阻差辦公罪成,監禁5天;上訴遭駁回後即時服刑,已服畢有關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