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48號公告:40項關鍵技術列入出口管制
中國商務部與科技部日前聯合發佈2026年第48號公告,就修訂《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公開徵求意見,並在新規正式實施前,同步對相關技術出口實施臨時登記管理。
是次修訂涉及人工智能、生物醫藥、光伏三大領域,合共40項關鍵技術,其中擬禁止出口14項、擬限制出口26項。人工智能領域佔了大半,共23項,涵蓋大模型、智能體、算力集群、信息處理等方向。
名單鎖定中國已具領先優勢的技術
被列管的技術,多為中國已處於世界前列、甚至領先的領域。人工智能的大模型與智能體,被視為近年發展最快的方向之一;光伏的鈣鈦礦電池、疊層電池組件生產技術,產業與技術積累被視為全球領先;生物醫藥中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細胞和基因治療工藝平台,同屬前沿陣地。
把這些技術專門列出來管制,相當於在國家層面把該批技術定義為需要保護的「戰略資產」。
圖片:EditQ/CC BY-SA 4.0/Wikimedia Commons
已開源技術及非所有權轉讓授權不受影響
公告同時劃定邊界:已透過開源、發表學術論文等進入公共領域的技術,不納入管理範圍;不涉及所有權轉讓的對外授權,可適用自動許可等便利安排。
換言之,被管制的核心,是將核心技術平台、關鍵工藝與技術所有權整體打包帶走、令多年積累一次性外流的情況;正常的技術交流、學術合作與商業授權,則保留便利通道。
對全球供應鏈及中美科技博弈的含義
把目光放到中美科技博弈的大背景,是次公告常被解讀為中國在自身掌握優勢的領域建立對等籌碼。美方近年在晶片、設備、設計軟件等上游環節對中設限,被稱為「小院高牆」;中方今次則在下游應用與先進製造能力上設卡。
對全球供應鏈而言,光伏產品仍可持續賣向全球,但最先進的技術平台被明確保留在國內;對中國企業的正常海外業務、對外授權與技術服務,材料指仍在便利安排的覆蓋範圍內。
對香港科技及研發界,是次修訂對涉及上述技術跨邊界合作的影響,值得持續關注。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