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Abby Choi)疑遭殺害碎屍案(案號HCCC 198/2025),今日(11月3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29日審訊。控方傳召政府化驗所總化驗師衞永剛博士作DNA專家證人,就涉案錘子手柄上找到的DNA作出專業分析。

DNA圖譜與鄺港智完全吻合

衞永剛稱,他於2023年2月到龍尾村單位協助尋找法證證據,並在檢取後將樣本送往政府化驗所化驗。他指,警員在現場檢取證物時,他亦有提供意見。

經分析和比對後,衞在一個錘子的手柄上發現的DNA,與鄺港智的DNA圖譜完全吻合。他因此推斷,錘子手柄上的DNA有可能來自鄺港智。

衞續指,錘子手柄上的DNA屬單一來源。他同時比對另兩名被告鄺港傑及鄺球的DNA,可以排除該DNA來自這兩人。

隨機相符機率62億分之一

就「隨機相符機率」,衞解釋該機率是指隨機找一個並非鄺港智的人,卻擁有相同DNA的機率,為62億分之一。他形容該機會「真係好低好低」。

衞又解釋,要在物件上成功轉移DNA,需要時間和力度,例如握過或摩擦物件;普通觸碰不足以把DNA轉移到物件上。

控方再播遇害當日CCTV片段

控方並持續播放2023年2月21日,即蔡天鳳遇害當天的閉路電視片段,重現三名被告當日的行跡。

片段顯示,鄺港傑下午在大埔超級城,曾一手拿電話、在商場內來回踱步並走入男廁,不久後返回七人車(車牌AA3383)。同日下午5時46分,鄺港智在尖沙咀一間便利店購買香煙;6時58分,AA3383返回加多利山單位。

晚上8時5分,鄺港傑離開單位後乘的士。8時13分,鄺球駕駛另一部七人車(車牌VY9157)離開龍尾村;9時58分,該車再駛回龍尾村,鄺球及鄺港傑步出車,其後車輛通宵停泊在該處。

三名被告均否認謀殺

法官早前向選出的陪審團交代,三名被告均否認謀殺蔡天鳳,但全部承認一項於2023年2月21日至23日阻止合法埋葬其屍體的罪行。

三名被告為:前夫鄺港智(32歲,無業)、前大伯鄺港傑(35歲,司機)及前家翁鄺球(69歲,退休人士)。三人被控於2023年2月21日在香港謀殺蔡天鳳,並在同月21至23日阻止合法埋葬其屍體。

審訊繼續進行。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