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案(HCCC 198/2025)今日(2日)於高等法院續審,證物警員吳太盛繼續作供。控方在庭上播放蔡天鳳失蹤當日,即2023年2月21日,涉及三名被告行蹤的閉路電視及影片。

案發前購入圓頭槌及膠紙

庭上播放的相關閉路電視片段,顯示鄺港傑於2023年2月15日,在九龍城一間五金店購買一把圓頭槌、兩卷牛皮膠紙及一卷雙面膠紙。

另一片段顯示,鄺球於同年2月17日,駕車前往深水埗一間二手電器店選購一個二手電櫃,該電櫃其後被放進七人車的車尾箱。

案發日被告各自行蹤

根據2月21日的閉路電視片段,鄺港傑於當日早上7時許離開其位於葵涌尚文苑的住所,開車接載蔡天鳳的子女後,前往加多利山單位,逗留一陣後,於中午12時許再離開,駕駛往蔡所住的九龍塘獨立屋。

同一早上,鄺球亦離開住所,到中國移動購買兩個月費計劃。控方指,該兩份合約其後被發現在大埔龍尾村單位的枱上,其中一張電話卡則於鄺港智被捕時,在其手機內檢獲。

蔡天鳳其後乘搭由鄺港傑駕駛的AA字頭七人車到達加多利山。影片顯示她進入大堂時,身穿白色長袖上衣及白色長褲,手持一個粉紅色手袋。

咖啡店會面作比擬動作

相若時間,鄺港傑與鄺港智於旺角新世紀廣場星巴克咖啡店會面。影片顯示,兩人談話期間,鄺港傑不斷抖腳,亦揮動雙手,比擬不同動作,鄺港智則作出示範,並把頭傾側。

控方進一步在庭上播放MOKO MALL停車場的片段,指AA字頭七人車的車尾箱曾被打開;鄺港智於離開商場時,其原本手持的一個白色膠袋已不見。

睇樓片段反映蔡積極推銷單位

庭上亦播放蔡天鳳在加多利山單位招待地產代理及一名女客睇樓的片段。該二人於下午1時許到達,蔡向她們介紹該大廈共有6層,並帶同客人入內參觀,指家中不少家俬均由意大利進口。

法官曾詢問該片段與本案的相關性,控方回應指,此可反映蔡積極推銷其單位。

目前,三名被告鄺港傑(35歲,司機)、鄺球(69歲,退休人士)及鄺港智(32歲,無業),各被控於2023年2月21日在香港謀殺蔡天鳳,並在同月21至23日阻止合法埋葬其屍體。法官早前向陪審團透露,三名被告均否認謀殺,但全部承認一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