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疑遭鄺氏三父子謀殺碎屍案(案號 HCCC 198/2025)20日在高等法院進入第19日審訊。蔡天鳳前私人司機錢紀信出庭作供,證述其任職期間的觀察,包括死者的現金往來,以及一宗涉及60萬元現金信封的事件。

入職:李瑞香見工,月薪現金支付

錢紀信供稱,他2021年4月申請任蔡天鳳家司機,由李瑞香見工並獲聘用,同年5月1日入職。他月薪2萬元,由李瑞香以現金支付,駕駛一輛白色7人車(車牌 AA3383),每週工作6日,每日早上7時至下午4時。

錢稱,他其後才知悉真正的僱主是蔡天鳳,形容「做下做下就知道」、「係話事嗰個」。

現金周轉問題:2022年2月起出現變化

錢接受辯方盤問時透露,蔡天鳳常攜帶大量現金外出,惟自2022年2月至6月起,情況出現變化。他觀察到蔡當時有現金周轉問題,有時購物會叫錢先墊支,之後再還錢給他。

辯方大律師 Trevor Beel 就2022年2月海棠路單位外有數名男人在屋外徘徊一事提問,錢確認當日他載蔡天鳳回家,蔡見狀在車內躲藏。錢憶述蔡其後致電鄺港傑,向其借60萬元。數日後,錢載鄺港傑到中環 IFC 拿取信封,他聽到鄺港傑與另一人的對話,得知信封內有60萬元。翌日,蔡攜同該信封上車,由錢載往又一城見鄺球。

離職:被要求停薪留職,反提議半薪被拒

錢稱2022年11月,鄺港傑告知他鄺家將旅行兩個月,著他停薪留職。錢反提議取半薪打理七人車,被鄺港傑拒絕,遂於該月15日辭職。被問及其離職時有否被指控偷竊或在蔡子女面前講粗口,錢均否認。

被告及訴訟進展

三名被告為鄺港傑(35歲,司機)、鄺球(69歲,退休)、鄺港智(32歲,無業)。三人被控於2023年2月21日在香港謀殺蔡天鳳,及同月21至23日阻止合法埋葬其屍體。三人均否認謀殺罪;鄺港傑及鄺港智就阻止合法埋葬罪認罪,鄺球否認。審訊現正進行中。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