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媛」蔡天鳳(Abby Choi)懷疑遭鄺姓三父子殺害及肢解一案(案號:HCCC 198/2025),於昨日(30日)在高等法院繼續審訊。案件取得關鍵進展:次被告即蔡天鳳前家翁鄺球撤銷原有口供,就「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改為認罪,經法官向陪審團作出指示後,陪審團遂就該項控罪作出有罪評決。同一天,控方在庭上放映若干錄自案發前兩周的涉事閉路電視影片,用以重現三名被告備置行兇工具的過程。
三被告兩項控罪
三名被告的年齡及職業分別為:35歲、任職司機的蔡天鳳前大伯鄺港傑,69歲、已退休的前家翁鄺球,以及32歲、現無業的前夫鄺港智。三名被告面臨的控罪,包括於2023年2月21日在港殺害蔡天鳳,又於該月21日至23日之間妨礙对该屍體進行合法埋葬。
三人均否認謀殺罪。針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一罪的指控,首被告鄺港傑與第三被告鄺港智先前已表示認罪;本來否認該項控罪的次被告鄺球,則在譯員以中文朗讀控罪內容後,於被告席回應「認罪」,陪審團其後在暫委法官的指示下,裁定鄺球就該項控罪罪成。
證物:電鋸説明書及口腔拭子
警員吳太盛到庭為控方作證,供稱其曾分別於2023年2月24日與26日,兩次到訪位於大埔龍尾村的涉事住所。2月26日晚間整理證物時,檢獲一個藍色電鋸包裝盒,盒內有説明書及保養書,惟電鋸已不在盒內。吳其後又於2月27日到西九龍警察總部,收取鄺港智的口腔拭子樣本,並於3月1日將該樣本親自送交政府化驗所進行化驗。
CCTV重組:案前兩周購置工具軌跡
控方在庭上順序播放多段閉路電視片段,重組三被告於案發前兩周的行動:
2月5日,業主許欣欣與鄺球在涉案單位正式簽署租約;同日鄺球在龍尾村一間餐廳外徘徊,通話紀錄顯示其與鄺港智曾通電話。2月7日,鄺港傑在九龍灣 MegaBox 購買兩個透明膠箱等物品;同日晚上,鄺港傑與鄺球前往伍登輝居住的大廈,由伍借出一輛白色七人車,鄺港智向伍之胞弟借車。
2月8日中午,鄺港智與鄺球在油麻地上海街分批購買三組物品,包括意大利製絞肉機、菜刀,以及手套、索帶、麻繩及尼龍繩等。庭上播放的店內片段顯示,鄺港傑挑選索帶時曾以右手手腕進行比對量度;就繩索用途,其向店員查詢「童軍繩,係咪呢隻?」,並補充指是「打繩結用」,回應店員「你係咪玩童軍?」當被問及此問題時,稱「畀小朋友」。
於2月10日,鄺球獨自行至深水埗,購入電鋸與鋸片,其後亦購置膠靴;而當日稍後,鄺港傑則在九龍灣置辦垃圾袋及透明膠箱。翌日即2月11日,鄺球購買了不銹鋼大湯煲、洗髮水及手推車等數項物品。警員於庭上展示龍尾村現場檢獲的涉案不銹鋼湯煲,該煲以膠袋包裹,煲底可見明顯使用及燒灼痕跡。同日,一輛貨車將傢俬運送入涉案單位。
2月13日傍晚,閉路電視拍得涉案兩部私家車(AA 及 VY 字頭車牌的七人車)同時停泊於涉案單位門外;控方特別指出,單位大門打開時有光線滲出,但四扇窗户全被黑色物料遮蔽而毫無光線透出。2月14日,鄺港智與鄺港傑於荃灣名逸居停車場交談,期間來回踱步,亦曾一同蹲在地上。
程序下一步
三被告對謀殺罪的答辯程序尚未完成,案件將繼續於高等法院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