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被殺案」(案號 HCCC 198/2025)今日(12日)在高等法院續審。三名被告——蔡天鳳前夫鄺港智(32歲,無業)、前家翁鄺球(69歲,退休人士)及前大伯鄺港傑(35歲,司機)——被控於2023年2月21日在香港謀殺蔡天鳳,並在同月21日至23日阻止合法埋葬其屍體。三人均否認謀殺;就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鄺港傑及鄺港智認罪,鄺球否認。
蔡天鳳母親張燕花繼續接受代表鄺港智的大律師安華暉(Andrew Raffell)盤問,辯方重點追問張燕花與鄺港智之間的金錢往來。
15萬元:屬購物費,計較即「冇良心」
辯方援引張燕花與蔡天鳳的對話紀錄,指張曾欠鄺港智15萬元。張燕花承認確有其事,惟稱該款項屬購物費,指鄺港智替她買東西,她同樣亦買了不少東西給對方。「十幾年冇計過,呢十幾萬佢(鄺)都要計。」她並斥鄺港智「冇良心」。
37萬元:非還賭債,與內地賣車有關
辯方援引一涉及37萬多元的語音訊息,稱該款項為鄺港智借予張燕花還賭債。張燕花否認,稱款項與蔡天鳳在內地的車輛被出售有關:七人車及海南物業售出後,款項歸蔡天鳳所有,分別約30幾萬元及300多萬元;經「Alex」經手匯回,其中10萬元由譚方駿取出,餘下27萬元歸蔡天鳳。辯方質疑張「剪裁證供」配合控方,張反駁:「冇剪裁過,千祈唔好咁樣冤枉我。」
辯方又稱鄺港智在內地做生意成功,張燕花則表示:「根本係廢話,我都上去大陸,佢乜都冇做,攞啲錢使。」並重申鄺港智的錢來自蔡天鳳。
加多利山單位:避税掛名,促走法律程序後始簽授權書
就加多利山物業,張燕花稱該單位由蔡天鳳購買、譚家出資,為避税而掛在鄺球名下。辯方稱鄺港智從不反對出售,反而為了兩名子女與蔡天鳳決定出售。張燕花否認,指鄺家起初反對賣樓,直至她表示「走法庭程序」,鄺港智方帶鄺球前往簽署授權書。
就蔡天鳳與前夫的相處,張燕花稱2022年6月後二人「成日嗌交」。
本案將於法庭繼續聽證。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